“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问责是强化干部监督管理的利器,对违纪违规的党员干部严肃问责,能实现以问促改、警示教育的积极功效。(新华每日电讯,7月18日) 问责本是强化干部监督管理的利器,是体现权责对等的重要方式,也是政治文明的重要表现。 其实,问责只是约束权力的手段而不是目的,但是如今一些地方一些部门却将问责用得“过了火”,动辄就要求下级部门签订“责任状”,用问责来将本该属于自己业务范畴的工作“顺理成章”的就甩给了下级,最终被逐级甩到基层,成为基层干部背上的“大山”。 前不久,湖南某乡镇镇长一年之内签了30多份“责任状”的新闻引发了舆论的热议,也引发了我们的思索。乡镇作为最基层的政府,本应该成为各项政策的执行者和为基层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服务者,却因为很多本不应该属于他们责任范畴内的“责任状”而被压得喘不过气来。更有甚者,还有媒体曝出某乡镇党委书记5年间竟然背了8个处分!如此密集的处分,不禁让人充满疑惑,到底是什么让一个乡镇党委书记能够在短短的5年间就身背8个处分?被“玩坏”的责任状无疑是一个重要原因。 笔者认为,要纠正动辄问责的歪风,还是需要从领导干部思想上进行教育。之所以会有一年签订30多份责任状以及5年被问责8次的奇葩事件发生,说到底还是个别部门领导推诿扯皮、缺乏责任担当所致。一些本应该属于部门工作范畴的事情,随口一个“属地化管理”就顺理成章的“甩锅”到乡镇基层,自己反倒成为了考核者,导致颠倒本末。同时,还应该从制度层面上对权责进行划清,避免出现推诿扯皮,最终乡镇基层“背锅”。 作者:潇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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