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微信登录

微信扫码,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1248|回复: 0

罗盛居民区党支部打造“三个家园”,增强小区居民幸福感

[复制链接]
已绑定手机

61

主题

0

回帖

496

积分

记者

积分
496
发表于 2019-7-16 09:23: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年以来,罗盛居民区党支部始终坚持党建引领,以创建和谐、平安、文明、绿色居民区为目标,积极打造“先锋家园、绿色家园、平安家园”三个党建品牌,让小区居民在一项项惠民举措中感受到幸福。
打造“先锋家园”,让小区党员拥有责任感
罗盛居民区党支部通过“社区通”党建园地和议事厅等子版块以及学习强国软件APP,通过网上学习交流、实现小区党员动态化、长效化管理,打造党员先锋家园,不断增强小区党员的责任感。
“多亏了罗盛居委干部,我们这个家才能撑下去。”说这句话的是家住罗盛397弄小区的金龙兴老人,金老是河南回沪的知青,妻子因车祸受伤长期卧床,他本人也患有多种慢性疾病,微薄的退休工资使老人日常生活陷入困境。罗盛居民区党支部了解相关情况后,主动联系建立帮扶对子,为他们夫妻两人办理了最低保障,并定期帮着打扫卫生,用党组织的关怀温暖老人的心。
罗盛居民区党支部还组织小区党员志愿者、小区老年居民志愿者组成的“罗盛居委文明劝导队”,利用人熟、地熟的优势对小区居民的乱停车、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善意提醒和规劝,用和谐的方式和真情的沟通引导广大居民遵守社会公德和行为准则。
打造“绿色家园”,让小区居民拥有参与感
今年,罗盛居民区党支部推出了一整套“组合拳”,践行垃圾分类新时尚,打造绿色家园。
支部开展“两网融合”垃圾分类培训会,通过PPT图文和视频相结合,为小区志愿者详细讲解了二分类、四分类垃圾的正确投放方式以及日常生活中垃圾分类小知识等,使小区志愿者对垃圾分类的好处、方法、处理流程有了更进一步的认知,并通过以点带面的方式,动员家人、朋友、邻里一起参与垃圾分类,共同为垃圾分好类、分对类共同努力。
支部组织小区志愿者开展“爱在随手间,举手做环保”志愿活动,志愿者身穿绿马甲,拿着扫帚、手提垃圾袋,捡拾小区各个卫生死角内的垃圾并分类投放入不同垃圾桶志愿者们还不忘小区居民群众宣传垃圾分类,倡导垃圾分类,从你我做起”的理念
罗盛居民区党支部开展“垃圾分类新时尚,美丽罗盛齐参与”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支部带领居委工作者、小区党员及垃圾分类志愿者在“垃圾分类新时尚美丽罗盛齐参与”的横幅下,合影留言,以此表达对小区垃圾分类工作的支持和期许。
支部进一步推动垃圾分类绿色账户积分工作,通过积分兑换活动既让小区居民得到了实惠,也切实提高了垃圾分类工作的有效性,引导更多居民参与到小区垃圾分类工作中来。
打造“平安家园”,让小区居民拥有安全感
罗盛居民区党支部通过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消防安全、矛盾纠纷调解等各项工作,为居民打造平安家园,确保小区一方平安,让小区居民拥有安全感。
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宣传力度,采取传统宣传和新媒体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共张贴各类扫黑除恶的公告250余张、悬挂横幅5条,开展各类扫黑除恶讲座3次,同时利用“社区通”LED电子显示屏等大力宣传扫黑除恶斗争精神,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有效提升居民参与扫黑除恶斗争的意识。
因地制宜抓好消防安全工作,针对罗盛苑小区22间门面房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对存在“三合一”现象的商家进行劝导,督促其自行整改;针对小区80岁以上独居老人多的情况,居委工作人员上门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并帮助老人做简单的消防检查;为营造和谐邻里关系,支部重点抓好小区内各类矛盾纠纷的调解。
下一步,罗盛居民区党支部将充分做好区域化党建工作,积极协调驻地单位和共建单位,共同开展“党建联管、服务联抓、资源联享、文体联谊、环境联创”各类共建共享活动,尽最大限度为小区居民提供好服务,让小区居民获得更多更强的幸福感!





上一篇:因“志”而行,因“愿”而动——朗诗居民区有这样一群...
下一篇:让实地调研成为各级领导干部的工作利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投稿必读
1、任何抄袭文章禁止投稿,所有稿件必须原创,一经发现文章涉嫌抄袭,全网通报,并且永久拉黑
2、机动记者组即单位账号,在为本单位同事投稿时,务必确认该稿件是原创,如非原创本网将依法协助原著作者追究法律责任,并全网通报
3、独家专投版块稿件,均默认为作者只投稿时评在线一家,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禁止转载
4、请各位作者自觉遵守相关法律。 5、时政评论只能投稿到独家专投区,请勿投稿到其它任何板块,新闻稿件请投稿到新闻板块专区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时代新声 ( 渝ICP备16004013号-3 )

GMT+8, 2024-4-19 17:55 , Processed in 0.234383 second(s), 4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