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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30日召开会议,听取受委托检查的省级人大常委会汇报情况。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主持并讲话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形成人大工作整体合力,共同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落实到位。(新华网,6月30日) 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生产与生活的基本条件,建设生态文明,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根据今年3月底至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赴8个省开展检查发现,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比较好的地方,往往就是法律落实比较到位的地方;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的,很大程度都与法律规定没有得到严格执行有关。 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就应当充分发挥人大立法、监督等职能作用,压实责任、持续监督、跟踪问效,切实解决绿色发展理念树得不牢、环境保护法制意识不强、环保问题追责手腕不硬、环境污染监管力量薄弱、环保执法力度有待加大、环境监管长效机制不完善等问题。 只有良法才能善治。各级地方人大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议,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和特色特点,通过深入调研了解专业领域的现状、发展趋势和实践中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新技术、管理标准、管理体制、工作机制等吗,制定出台相关法规,织密织牢生态环境方面的法律制度体系,为水资源保护、生态保护、污染防治等提供法律保障。同时,立法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部门、多环节,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才能完成好,要吸收专业领域的专家、学者,以及相关领域具有代表性实践经验丰富的人员以不同方式参与到立法工作中,确保立法工作的高质量和科学性。 要强化监督,为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要加强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充分发挥法律制度的刚性约束作用,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确保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逐步得到解决,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作者:杨柳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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