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基层减负,切莫“三化” 今年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决定将2019年作为“基层减负年”。作为基层工作者无不拍手称好,大家深切感受到党中央亲民爱民,体恤民情,为基层减负的“爱民春风”。然而,在落实为基层减负的过程中,新的问题出现了: 一是为基层减负,不能“形式化”。今年初,省残联在为基层减负上做出了表率,将“残疾人量体裁衣式服务”平台上的项目从2018年的158项精减到了106项,减少了52项。将106个“量服”项目本着“谁实施谁负责、谁实施谁录入”的原则,把对基层的考核压力转递给了县市一级。然而,县级残联人少事杂,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任务不减,为基层减负难保目标任务的完成。如何接住转压过来的压力这成了一道难题。因此,为了确保什邡能努力实现目标考核的“三连冠”,只能“换汤不换药”地把任务分解下去,表面上基层残联的任务轻了,然而实际上工作压力不减。 二是为基层减负,不能“表面化”。为基层减负,不能表面上做“减法”、背后面做“加法”。今年目标考核项目虽然做了精减,但实际工作要求更高、更精细化。106项内容要求必须做到项项精准,年年出创新项目。作为基层一级的残联更多是如何贯彻落实好上级的政策,让残疾人得到实惠,履行好“代表、服务、管理”的职能,对一个基层残联如何做到年年出创新项目,谈何容易? 三是为基层减负,不能消除“痕迹主义”“绝对化”。近年来,“痕迹主义”的不良风气在基层有愈演愈烈的态势,不少基层干部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为各种工作留痕而疲于奔命。党中央提出了杜绝“痕迹主义”。然后,如果绝对地消除了“痕迹主义”,我们工作的开展又如何来体现,除非上级部门对基层的考核取消“提供应证材料”这一要求。党中央要求去除“痕迹主义”是为了杜绝为了应付检查而造假的这一做法,但绝不是不要基层干部正常的工作开展不需要“留痕”的本意,是想让基层干部把更多时间和精力用在抓工作落实,从而实现为基层减负。 单位:什邡市残联 作者:蒋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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