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林玲 于 2018-8-31 14:37 编辑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进展,但远未到大功告成之时。正如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要深刻认识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的长期性和复杂性,深刻认识党面临的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的尖锐性和严峻性,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8月31日,人民日报)
针对管党治党的突出问题和监督执纪中发现的新型违纪行为,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问题导向,作出了一系列新规定,进一步推进从严治党。因此,从严治党不仅需要完善法律规章,还需加强教育、注重监督,“三位一体”共同助力全面从严治党健康发展。
完善法律规章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前提。针对“四风”问题禁而不绝,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积习甚深,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工作纪律部分及针对监督执纪中发现的廉洁纪律方面的新违纪行为作出处分规定,有效的遏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蔓延。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举一反三、以案明纪,进一步扎紧了制度篱笆,有助于促使广大党员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筑牢不可触碰的底线意识。
加强教育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当下,必须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政治思想方面的教育,做到忠诚干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务必要对党绝对忠诚,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发挥好榜样带头作用,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
注重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保障。习总书记曾强调:“领导干部工作上要大胆开拓,用权上则要谨慎而行,常怀敬畏之心、戒惧之意,自觉接受纪律和法律的约束。有了监督,领导干部就可以在自律的同时再加上一把保险锁。”因此,在从严治党的道路上,监督是必不可少的,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区别情况、对症下药,对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教育提醒,对问题严重的进行查处,对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
“一念之贪,损自德,毁其身,殃及儿女;两袖清风,躬于行,利于民,感召世人。”从轻车简从访贫问苦,到切实改进文风会风;从大力消减迎来送往,到精简取消宴请接待;从“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反腐决策,到各级深入基层的创新举措;从清理不合格党员,到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唯有“三位一体”共同发力,才能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道路上走的更稳更远!(林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