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办公厅印发《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内容、机制、方式和责任追究等,进行了规范和完善。这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突出政治监督,强化纪律和规矩约束,全面加强和系统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重要制度成果。 我们党历来重视选贤任能,始终把选人用人作为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关键性、根本性问题来抓。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鲜明地提出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制度机制,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选拔任用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坚决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使高质量选人用人成为一种常态,还需抓住政治监督这个关键。 强化政治监督,树立正确导向。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选人用人要“突出政治标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就是政治监督,首要的是突出政治标准,树立正确政治导向。政治监督,必须在监督工作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折不扣的落实好新时期好干部标准,着眼于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建立完善干部日常监督制度体系,扎紧制度笼子。围绕干部选拔任用体系建设设计监督制度,聚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环节完善监督措施,构建事前有报告、事中有监管、事后有检查、失责有追究的全链条监督检查工作机制,确保监督更规范、更有力、更有效。强化监督重在防范的理念,抓在时时事事处处,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提升制度的刚性约束力,以此来约束干部的权力和个人行为。 拓宽监督渠道,形成监督合力。拓宽群众监督渠道,以及健全地方党委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制度等,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网。加强干部个人的党性修养,特别是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持续为干部补充精神上的“钙”,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制度笼子”中工作生活,推进干部队伍由不愿被监督向自觉被监督转换。 作者:蔡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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