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专项资金要用在“刀刃”上 “精准扶贫事关党的执政根基,扶贫资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一分一厘都应该用在刀刃上。作为分管扶贫工作的领导,我却带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而再、再而三地接受贫困村吃请,既侵害了群众利益,也损害了党的形象……”近日,湖北省仙桃市自来水公司副经理詹芳谈起自己的违纪问题时懊悔不已。(6月17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保命钱”和减贫脱贫的“助推剂”。各地区、各部门要将扶贫资金、资源用在该“使力”的点上,将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结合起来,集中力量攻关,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役。 要强化扶贫专项资金使用监管力度。各地区、各部门要建立扶贫专项资金月报制度,对凡涉及扶贫项目进展情况,资金拨付情况,资金结余情况实现资金动态监管;相关部门要强化在专项扶贫资金分派、项目申报、物资采购、审核审批、检查验收等重点环节的监管,提高精准扶贫监管的透明度。审计部门要及时发布审计公告,使资金的管理、分配和使用在社会、群众、媒体等各界的监督下进行。 其一,要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体系,以前期核查、实地考察和抽样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扶贫资金的核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全时段监管。其二,要将扶贫资金全面纳入动态监控系统管理,充分发挥财政监管作用,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绩效。其三,要加强精准扶贫力度,各地区、各部门高度对位精准扶贫,严格按照“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的要求,切实加强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确保将扶贫资金、资源用在该“使力”的点上。 在脱贫攻坚的关键时刻,尤其需要精准发力,扶贫专项资金要用在“刀刃”上,保障脱贫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务实推进,实干求实效,要把工作往深里做、往实里做。 (作者:史腾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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