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昆明8月12日电 记者 石飞 近日,云南省住建厅、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税务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物价局、云南银监局、云南保监局联合制定印发了《云南省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提出重点整治投机炒房、房地产“黑中介”、房企违法违规及虚假房地产广告等四大类的22种违法违规行为。(法制网) 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势头迅速,房地产行业开始复苏并呈正向发展趋势,房地产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不仅关系到社会的安定问题,也关系到了社会发展的前进速度。但由于房地产业经济地位的不断提高导致房地产市场出现诟病,如在电视、网站、新媒体等平台上捏造、散布房地产虚假信息,以及雇佣人员制造抢房假象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房地产“黑中介”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恶意克扣保证金和预定金的违法违规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一房多卖,损害购房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等。 根据《通知》要求,各地要充分认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成立专项行动小组,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存在的实际问题订立针对性的整治方案,建立方便快捷的投诉渠道,全面开展专项行动治理工作。对重点城市和开展整治行动不力、人民群众投诉较多、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较为严重的地方进行督查和抽查,对工作推进不力、涉嫌隐瞒包庇、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部门和人员,将坚决予以问责。 一. 成立专项小组 订立整改方案 针对各地存在的问题,当地成立相关的整治小组,集各相关领域于一体,深入了解当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方案,如完善各种相关法律法规,向群众是房地产企业大力宣传各种法规制度;订立广告标准,对房地产广告进行真实性考察,对于捏造、散布房地产虚假信息、雇佣人员制造抢房假象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物价的行为按照标准进行严厉的公开惩处;设立“口碑积分红黑榜”群政合一对各房地产企业进行定期的评分考核,对评分绩点高的挂红榜,评分绩点低的挂黑榜;等。 二. 建立便捷的投诉渠道 全面开展整治工作 通过丰富各种投诉渠道,如微信、专职小组官网、电话、邮箱等渠道,当消费者的权利收到侵害是,能够为消费者提供方便快捷的投诉渠道,使政府能够及时了解到房地产企业存在的问题,能够及时对问题进行惩治、整改。保护了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有效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的同时,也有效防止了房地产经营商进行违法违规的经营。 生病就得治,并且得根治,各相关部门应秉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态度,对房地产市场存在的问题进行严格整治,为消费者提供良好的购房环境。(吴秀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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