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以来,人民网、新华网、中纪委网站先后曝光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老虎”要露头就打,“苍蝇”乱飞也要拍;不管是“老虎”还是“苍蝇”,无论是大腐败还是“微腐败”,都必须坚决惩治。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厉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这让广大群众看到了党在严肃惩治巨贪巨腐的同时,对“微腐败”也零容忍的态度。 基层干部的工作是与群众直接接触,他们是为基层群众提供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的人员。在基层干部的日常工作中,贪污或是不作为,都会被群众看到、听到。那么,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不信任也就会被放大。因此,提供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的基层政府一旦滋生腐败,其产生的社会危害,也就是对党和政府威信的负面影响会更大。只要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少了,党群的距离就会越来越近。 笔者认为,基层腐败的出现包括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基层治理能力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有些地方的基层治理能力还没有达到与现代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平。另一方面是对基层干部权力的制约程度还不够,没有形成一种强有力的约束,并且达到震慑腐败的水平。在这种环境下,思想道德水平不够的基层干部与当地的一些黑恶势力一拍即合,勾结到一起,形成利益同盟。因此,‘最后一公里’应当受到加倍重视。 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是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破除、改进基层治理政策中不合时宜之处,不断完善基层治理模式,使得基层治理步伐向更科学、更高效、更及时的方向推进。二是要加强对基层权力的有效制约和监督。对于村级干部的监督,一定要强而有力,“拍死每一只乱飞的苍蝇”。三是要加大对基层腐败现象的惩治力度,不仅仅停留在处以罚金的浅层形式,还要想办法让基层腐败分子“闻风丧胆”,对于村霸和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要更加坚决。(王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