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8月24日电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主任习近平8月24日上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全面依法治国具有基础性、保障性作用,在统筹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要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新华网 8月24日) 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也是解决我们在发展中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国无法不立、民无法不治”。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法治是国家行驶在平稳发展轨道上的润滑油,也是推进社会健康发展的助力剂。在全面深化改革之际,国家亟需呼唤法治的完善实施,为改革保驾护航.只有以法治为准绳、以法治为抓手,党的执政基础才会更牢固,党的壮大发展才会更坚实,党的领导指引才会更有力。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带领下,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砥砺前行,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而努力奋斗!(朱川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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