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用首在重“德” 新华社北京5月27日电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5月27日,新华网) “德”的考察,是选好用好干部的基础和前提。官员的职业道德如何,直接影响和左右着一个国家的道德素养的社会风气,唯有常抓不懈,严以考察,才能不断净化社会风气,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党章第三十三条规定:“党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选拔干部”。这是我们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是新时期选人用人必须坚持的根本原则。深刻理解和始终坚持这一根本原则和标准,对于建设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有重要意义。 干部选用注重“只留清气满乾坤”的廉德。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理想的滑坡,是最致命的滑坡;信念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我们的党员干部一直以来将清正廉洁作为事业发展的基本准则,作为赢得人民群众拥护的法宝,崇廉拒腐是一种政治价值观,是党员干部从政的基本底线。组织部门作为选用党员干部的关键匙和把关口,在干部选用的根本上要更应注重干部廉德,“夫欲影正者端其表,欲下廉者先之身”,廉洁从政是贯彻执政为民的根本保障。在选用干部的过程中,要坚持“多面考虑、”充分利用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直接观察等方式从细枝末节去选用一批作风过硬,政治清廉的为民干部。 干部选用注重“一枝一叶总关情”的政德。政德是思想品质,也是综合素质。《周礼》讲:“在心为德。”政德作为一种道德修养,主要反映了从政者的思想品质。同时,它与领导干部的思维、学识、才能等存在密切联系,反映了从政者的综合素质。干部选用,要从思想意识、为民理念上入手、用好群众的发声器,广泛听取服务对象、班子成员、单位员工的意见,着重从面对政治原则、大是大非时要头脑清醒、旗帜鲜明、立场坚定要求,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廓清迷雾,把稳思想“方向盘”,以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为标准。坚决不用政治上不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力的人,坚决不用品质不好、为政不廉的人,坚决不用群众观念淡漠、对人民群众没有感情的人,坚决不用作风不正、热衷做表面文章和搞形式主义的人,坚决不用不坚持原则、奉行好人主义和严重闹不团结的人 干部选用注重“利民之事丝发必兴”的大德。大德即公德,近平总书记指出:“守公德,就是要强化宗旨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恪守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自觉践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的承诺,做到心底无私天地宽。”选用干部,需注重干部为民服务的“大德”,要注重干部“做官先做人,万事民为先”的品德标准,着重考察干部的为民理念和实效,特别是针对业务部门领导干部,注重舍我其谁的勇气和激情、奋蹄深耕的勤勉和实干,和“头雁”引领的专业技术,真正选好、用好一批为民解忧,实干兴邦的好干部。 (作者:果子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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