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晨~ 于 2019-5-24 18:03 编辑
“仁圣之本,在乎制度而已”。制度是以看得见、摸得着的具体标准来统一思想、规范人的行为,从而保证部门有效运转,促进工作高效开展。近年来,基层单位普遍大兴制度上墙,以此体现对制度的重视,但是,过度追求制度上墙能否真正起作用,还有待商榷。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不少单位为了突出对制度的重视程度,将制度上墙纳入对下级单位的考核内容。为此,基层单位为了获得较好的考核评价结果,不惜投入大量经费制作上墙制度,结果就是基层单位墙上挂满了各种制度,特别是村一级成了“重灾区”,俨然成了“制度展”,有的甚至到了“无墙可挂”的地步。诚然,制度上墙能让广大干部群众直观了解政策规定,保障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促进基层自治发展。但是,过度追求制度上墙,不仅劳民伤财,达不到目的,而且还容易滋生助长“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从而损害党和政府形象。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如果把上墙的制度比喻为“清水”,那么制定出科学有效的制度就是我们上墙制度的“源头活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制度不在多,而在于精,在于务实管用,突出针对性和指导性。如果空洞乏力,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再多的制度也会流于形式。”所以,要保证上墙制度的质量,前提是要把好制度“源头关”,从实际出发,与本地区、本单位的具体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制定出具有科学性、适应性、针对性的制度,让制度充满“生命力”。 “不在数量之巨,而在质量之精”。我们必须清醒的认识到“多则乱,乱则扰”,制度上墙不是目的,上墙制度过多,容易让人眼花缭乱,上墙效果必然大打折扣,最终影响制度的执行落实。因此,上墙的制度要以突出重点为原则,根据工作实际和需要,精益求精,最好是能“一针见血”,让人一看就能把握重点,抓住“要害”,入脑入心,最后落实在行动上。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制度制定的再好,装饰的再精美,没有得到贯彻落实,最终也只是“一纸空文”。制度作用的发挥,只能靠执行、靠落实、靠遵守。要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不折不扣落实,同时要总结经验、发现不足,进一步完善制度内容,让制度的“生命力”不断释放出来,确保与时俱进,经久不衰。(陈国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