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部分地区的党政机关,多年来存在一种情况:地市层面的机关,处级干部满55岁;县区层面的机关,科级干部52岁左右,就不再担任领导职务。这些干部退出领导岗位后,往往进退两难:关系编制虽在单位,但不再有具体岗位,上班无所适从,有的干脆提前过上了“退休”生活。(8月23日,人民日报)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干部人事领域改革取得很大成就,其中之一就是废除了领导干部终身制,实行退休制和任期制。但在现行体制导向下,退二线也产生了不少深层次的问题。在县乡两级,领导干部退二线后,等同于提前退休,除了经济方面,实际上与原单位脱离联系,但因其不工作但待遇比其他人员高(其工资水平是在岗不在编人员的三倍以上),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在职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加剧机关人浮于事的现象。而不少退二线的干部认为自己仍年富力强,希望能再继续承担一部分工作。事实上,大部分领导干部,虽工作经验丰富,业务技能娴熟,退居二线后却派不上用场,造成人才浪费。退二线也使一些能力强、经验丰富的领导干部过早退出领导班子,而一些年轻干部刚进入领导班子,工作经验不足,一时难适应工作需要,削弱了领导班子的整体力量。 年底前,全省要基本完成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又将有一大批领导干部加入二线干部的行列。让这么多的官员,闲着却能坐享社会财富,其成因肯定不在个人,而是在于体制。无论从社会和谐还是公正合理的角度看,都说不过去。 因此,对退二线的干部的管理,应出台具体的管理措施,并引入科学有效的竞争机制。要从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出发,明确退二线的干部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单位和组织应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落实相应政治待遇。要引导退居二线的干部正确对待职务的变动,使其能一如既往地以高标准要求和完善自己。根据分类管理原则,健全管理机制,合理开发和优化配置干部资源,通过完善配套措施,把退居二线的干部纳入正常干部管理体制。组织人事部门和相关单位应为退二线的干部提供工作岗位、安排工作任务,并根据不同非领导职务的岗位特点设置科学的目标考核体系,可组织他们围绕本单位日常工作、重点工作和重大课题,开展专题性和综合性调查研究,充分发挥其经验较丰富、善于处理复杂问题的优势,安排他们协助班子成员分管某项工作、牵头处理某些棘手事务或参与信访处理等工作,让他们继续发光发热。 作者:布夫惹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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