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四严”让“村霸”欲霸不能 近日,由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个以父子3人为主要成员,另有兄弟、侄子等参与的家族式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一审宣判。(5月24日,检察日报) 村干部直面群众,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的贯彻者和实施者,担负着带领农民奔向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村干部掌握的权力看似不大,却直接影响着广大村民的正当权益。 但有的村干部干的却不是利民惠民之举,而是利用手中的权力,加上涉黑的背景,在村里为非作歹,欺压群众、称霸一方、肆意违法犯罪。有的把持基层政权,啃食群众切身利益;有的拉拢团伙,把乡村社会生态搅得乌烟瘴气;有的攀上权力后台,与民争利、无法无天。这些恶势力严重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破坏农村基层政治生态,侵害百姓权益,啃食群众获得感,危害党的执政基础,老百姓对此深恶痛绝。 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要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对于“村霸”,要坚持“四严”,让他们欲霸不能。一是教育上严。对村“两委”干部加强教育培训,针对性地提高村级班子干部的整体素质。通过廉政文化进农村等活动,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政绩观。二是制度上严,抓好制度配套建设,完善农村干部的选拔制度、考核制度等,从体制机制上堵塞漏洞,使“村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三是监督上严,一方面要引导村民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和积极投诉、居保,另一方面乡镇政府所要严格按照要求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管。四是查处上严,针对与农村生产生活实际密切相关的项目建设、扶贫攻坚、征地拆迁、惠农政策落实等领域,摸排出有前科劣迹村干部、现实表现存在问题的村干部,进行重点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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