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凉凉 于 2019-5-24 11:16 编辑
“诅咒标语”应当摒弃 长期以来,雷人标语饱受诟病,但现实中并未绝迹。从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墨红镇补木村几辆小车上张贴的“诅咒式”环保宣传标语到厦门海翔大道附近公路竖立的警示牌视频走红网络。看看这些警示牌上的警示语就知道为何走红了:“乱搭乱建,全家短命”“你丑你横穿!” “还横穿马路,被撞就死翘翘!”。。。。。。看似对仗、顺口、打油诗式的标语会让人感官上产生刺激,但背后折射出文明素养的缺失,我们需警惕“诅咒标语”背后的语言暴力。 宣传标语是宣传党委政府方针政策的传统方式之一,它有着一定的鲜明性,一般词语精炼形象,朗朗上口,便于群众心记和理解。标语的作用是宣传或警示,促进社会文明发展。好的标语让人耳目一新,激发一致的激情,有利于促进工作。恐吓式标语却让人不寒而栗,“以暴制暴”的方式在文明社会中不但无益于工作的开展,更容易引发群众的逆反心理。用低俗辱骂等手段惩治不文明行为,只能治标不治本,到头来落得两败俱伤。以不文明对付不文明,所产生的结果还是不文明,如此恶性循环,不以人为本的手段,当休矣! 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教之以法,接地气,才是标语的“真风采”。小到爱护花草,大到方针政策,作为“标语大国”,文明管理者要有法治意识,要认真对待,精心设计,多做群众的思想工作,把握社会节奏和百姓心理,循序渐进的引导社会风尚。多采用百姓视角,多用百姓话语、百姓情怀,只有这样才能拉近和群众的距离,才能有效的开展群众思想工作。在各类鱼龙混杂的标语中,制定标准规范,掌握标语文化内涵,将其拉回正轨。去“官气”而接“地气”的警示语,才是践行群众路线的体现。 标语要基于人文内涵和当下社会的价值观,尊重说服对象,秉持执政为民的思维,才能真正实现以理服人。只有用文明制止不文明,警示标语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社会效果,才会成为“文明使者”。 作者:蒋丽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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