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一名领导干部在大刀阔斧的改革中,动了一些既得利益者的奶酪。不久,这名干部在组织考察拟提拔时,“举报信”冒了出来。按照“逢信必查”的原则,相关部门进行了核查,最终发现举报不实。然而,单位里有不少风言风语。(2019年05月21日 来源: 人民网-人民日报)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国家,人民拥有监督权。但是往往部分群众把这一监督权行使在了维护自己的利益之中。工作中,总有一些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由于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惠及了大多数人,却得罪了个别人。而这一个别人就利用“监督权”维护起了自己的不当利益,举报信漫天飞。而举报信中往往还存在有举报不实的情况,按照“逢信必查”的原则,相关部门进行了核查,最终发现举报不实。但往往又未及时澄清,公示公告,严重损害了干部的个人形象,增加了干部思想包袱,甚至在部分干部心中有了“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不干不错”的思想。这严重影响了干部干事的积极性。 举报信的“零成本”,“逢信必查”的原则,从另一个方面恰恰助长了个别人的不正之风。一遇到对自己不利之事,一封举报信,就算不能查出问题,也能让人以解心头只恨。举报人往往就是以这样一种心态来检举、举报。这不仅仅增加了相关部门的工作量,也对干部干事积极性造成了影响。建立行之有效的举报制度,已刻不容缓。对于举报不实的举报人,应采取一定的惩戒措施;对受举报人要及时通过宣传、公告公示等措施恢复其名誉,我们不能让干部流血、流汗还流泪。(作者:韩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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