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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推搜狐] 政商交往应遵守“亲”“清”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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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22 10:32: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浅冬 于 2019-5-22 10:48 编辑

    4月25日,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首次围绕廉洁丝绸之路建设举办分论坛,旨在推动营造风清气正营商环境、提升企业廉洁合规经营能力、共建“一带一路”反腐败和法治交流合作平台。
    优良的营商环境是企业发展的阳光和空气,“亲”“清”的政商关系需要政府和企业共同努力打造、维护。政商交往应遵守“亲”和“清”的交往原则。
    对政府官员而言,要准确把握“亲”的内涵,坦荡真诚同企业接触交往,把企业家当朋友,主动作为、热情服务;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听实话、摸实情,多关心、多引导、多扶持,用真心、用真力、出真招,千方百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要恪守法纪底线,与企业家规范交往,保持清白纯洁关系,杜绝贪心私心,不以权谋私,不勾肩搭背,不搞权钱交易,洁身自好,干净作为。
    对企业家而言,“亲”就是积极主动同政府部门多沟通多交流,通过正常渠道反映情况,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以满腔热情投身经济建设、支持地方发展。“清”就是讲诚信、守商规、走正道,遵纪守法搞经营,严守公平竞争原则,遵循市场规律办事,坚决杜绝拉拢腐蚀行为,以良心品质铸造企业品牌,以清白本色展示企业形象。

    作者:浅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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