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能让自己的财源“长流不断”,杨培君再次寻找提高自己收入的办法。他通过截流应支付给单位的咨询费、设计费、管理费、监理费等经营收入,并指使下属亲信设立、管理金额高达1400万元的多个小金库,为自己福利待遇找到了“财源”。(5月19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近几年,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都对小金库进行了多次清理。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少数官员仍然沉浸在任性花钱的“快感”中,在贯彻执行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宁波奉化区交建所原党支部书记、所长杨培君就是这样的妄为者之一。 据媒体报道,杨培君指使下属亲信设立了多个“小金库”。有了这1400万元“财源”做靠山,他私定内部考核办法、滥发员工“福利”,还大占单位“便宜”,连个人吃穿出行等费用也在其中开支。由此可见,私设小金库是为“私”而不为“公”,其背后往往有着各种“猫腻”。 私设“小金库”,不仅为某些人挪用私分、侵占贪污提供方便,而且扰乱正常财经秩序、损害国家整体利益。对这些危害,身为领导干部的杨培君不会不知。然而在私欲的驱使下,他却任性用权、顶风违纪,把单位“小金库”变成自家“钱柜子”。作风之弊的顽固,令人慨叹。 其实,私设“小金库”并非个案。贵州省玉屏扶贫办原主任简光禄,安排下属收取“工作经费”850.8万元,纳入小金库管理使用,并与班子成员进行私分;2012年至2016年间,江苏赣榆海洋经济开发区副主任科员孟辰生授意会计设立小金库。其间,孟辰生违规公款吃喝80余万元。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打赢治理“小金库”的攻坚战,党和政府要有决心、有狠劲,更要有韧劲、有智慧。譬如,推行财务公开,补齐制度“短板”;压实监督责任,创新治理方式;坚持依法问责、提高违纪成本。如此多措并举、疏堵结合,或能消除某些人的侥幸之念。(文/刘元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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