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语言使用更规范、更得体?语言的优美在于其独特的表达功能,在于能否满足表达需要、是否适应场合和情境。一味使用网络流行语会钝化我们的感受,滥用华丽的书面语同样会让表达苍白空洞。因此,使用语言要力戒盲从,做到“修辞立其诚”,提升自己的语言表达能力,用差异化的语言表达自己的独特感受。(5月16日 中国新闻网)
判决书,是法院根据判决写成的文书,是对于判决结果的权威书面证明,其中所述事实,关系到当事双方利益,甚至可能是有关部门依法采取行动的依据,因此每一份判决书的每一句话都必须经得起推敲,避免产生误读。如果一份判决书漏洞百出,“能气死语文老师”,这样的判决书公信力几何?
前不久,某地人民法院的一份判决书,被网友爆料存在错别字、标点符号错误、语法错误等诸多问题竟达68处之多。一份判决书的产生,要经过起草文稿→校对→签发→文印等程序。但就是这样的层层设防,居然让有68处错误的判决书出台,这对以严谨公正为第一要义著称的法院工作人员来说,不得不说是一件非常遗憾的事?
语言是同一生物类群进行交流的工具,交流要准确,语言使用就要规范,众所周知,汉语言文字可谓博大精深,同样一句话,停顿不同,使用的语气不同,其意义千差万别,而错别字,更是可能让一句话的意思截然不同,曾几何时,“罚款多少元”和“发款多少元”,让准备罚款的单位尴尬无比,同样道理,是“定金”还是“订金”让多少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法院公正公平判决的结果,最终体现在判决书上,如果判决书上出现错别字、标点符号错误、语法错误等问题,那么所表达出来的意义也许就存在很大的差异,这完全可能损害原被告双方的合法权益,影响判决书的公信力,这值得政法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铭记在心,希望他们一方面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语文素养,另一方面加强自身作风建设,养成认真负责的习惯,写出一份份让语文老师赞赏的法律判决书。 (作者:江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