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说:“农村贫困人口如期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是我们作出的庄严承诺。总书记再三强调言必信,行必果。要强化领导责任、强化资金投入、强化部门协同、强化东西协作、强化社会合力、强化基层活力、强化任务落实,集中力量攻坚克难,更好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 随着中央吹响“脱贫攻坚战”的号角,全国各地真抓实干,纷纷加入这场令全世界为之赞叹的“战斗”。然而前不久,有媒体报道:一些地区在“脱贫攻坚"工作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如某某地区,为迎接上级的检查,组织挂包单位及个人对贫困户进行给钱、给物;笔者认为,这种简单单一的方式,只能解决一时之需,并不能达到让贫困户脱贫的目的。这一现象还会促使一些贫困户产生“等、靠、要”的惰性思想和一切问题政府会解决的心理,降低内驱动力,从而导致贫困户思想“贫”、生活更贫的恶性循环。 现阶段,贫困户大多集中于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革命老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地区之间、民族之间、乡村之间存在着极大的不平衡、不协调,扶贫成本高、脱贫难度大。而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大攻坚战”之一,对接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具有极为重要的战略意义。 因此,笔者认为,各挂包单位、挂包干部、驻村工作队员在帮扶过程中,不要盲目效仿一些不切实际的做法,一定要坚持严格执行现行扶贫标准;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攻坚克难、实事求是地帮助农户出谋划策;因地制宜,激发贫困户的内生动力;寻找和培育适于本地区具有特色的新型产业,帮助贫困户摆脱贫困的“枷锁”,解决群众增收难的问题,从而让贫困户达到真正的脱贫,实现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奔赴小康的目标。(刘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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