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溪区驻村工作队“三举措”推进虫草采挖工作
一年一度虫草采挖季来临,为保障虫草采挖期间的社会和谐稳定,泸州市纳溪区驻稻城县扶贫工作队与各乡镇党委、政府“三举措”切实做好虫草采挖各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管理责任。成立由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驻村工作队、村两委班子、派出所为成员的虫草采挖管理工作小组。组建临时党支部,选举优秀村干部和党员作为临时党支部成员,重点负责采挖点的管理和服务,实行零距离跟进、零距离管理、零距离服务,认真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确保虫草采挖秩序和谐稳定。 二、加强宣传教育,确保和谐稳定。利用采挖点集中宣传、农民夜校、走访入户等形式,多次召开宣传教育大会,将宣传教育和思想动员、排查调解基层矛盾纠纷、畅通群众诉求作为工作重点。通过召开群众大会,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环境保护法》《稻城县虫草资源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教育群众依法、合理、有序采挖,遵守边界和谐协议和虫草采集管理协议,引导群众讲究文明卫生、保护生态环境、增强防火避灾意识,切实保障自身生命财产安全。 三、加强安全管控,杜绝麻痹思想。驻村工作队与乡派出所民警联合组成治安联防队,积极开展护村巡逻,加强防火、防盗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外来人员管控,杜绝麻痹大意思想;加大入户走访力度,及时解决留守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严禁虫草采挖期间学生旷课、辍学、流失现象发生。(塞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