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不容许“村级权力”裸奔
吴明勇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报道了河南省商水县固墙镇王店村支部书记刘大安任职以来伙同村文书,不仅让“三岁孙女、五岁孙子分别享受村干部待遇领工资”,还违规为家人办理“低保”,骗取粮食补贴等,顶风违纪,对抗审查,党性丧失,属于典型的“村级”微腐败,而被开除党籍并判刑的消息,在当地村民中引发关注。
让人奇怪的是一个普通的村支书不仅让“三岁孙女、五岁孙子分别享受村干部待遇领工资”,还违规为家人办理“低保”,骗取粮食补贴等,是怎么做到的?要知道,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始终保持正风肃纪、惩腐治贪的高压态势,上“打虎”,下“拍蝇”,形成了高压震慑,不敢腐已经成为一种共识。然而,始终有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心存侥幸,顶风违纪。
正所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自以为“我的地盘我做主”的刘大安“栽了”:被开除党籍并判刑!虽然目前还不知道这位“最牛村支书”内心活动是什么,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当下,谁胆敢违纪,必将撞得“头破血流”。如今,刘大安为自己的腐败行为买了单,也去了该去的地方,从一定程度上讲又是一次警钟。但刘大安如何让一家大小都领着国家财政资金背后的监管失守问题还得继续剖析下去。
个别地方之所以出现“最牛村支书”,或因干部思想信念出了问题。他们忘记了为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忘记了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忘记了自己的角色定位,忘记了党纪国法的约束,反而认为“有权不用,过期作废”,认为权力就是用来“为人民币服务”的,认为自己就应该“近水楼台先得月”;归根结底还是对基层“微权力”监督的缺失,
“大老虎离我们很远,苍蝇天天扑面。”基层“微腐败”看似不惊人,实则危害巨大,绝不能小视,必须作出严厉惩处,同时还要开好“药方”,对其予以根治。首先,基层干部要端正思想,用“廉洁”武装头脑,使其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的宗旨,做到“守土有责”,确保行为不偏轨、争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基层干部;其次要加强监督,尤其是发动社会监督力量,将“最牛”的恶行及时曝光,缩小滥用职权的“盲区”,让干部“不能腐”;最后要完善并落实问责机制,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最牛”村干部受到应有惩戒,不能肆意妄为,应有所畏惧,防止“村级权力”出现裸奔现象。(吴明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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