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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日前,福建省南平市纪委监委通报了建阳区潭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游启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占用公房的问题。游启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人民网8月20日) 公房原本是部分单位为干部异地任职、新考录公务员保留的周转房,却被长期违法占用,拒不退还,做起了“老赖”干部。原本用来解决异地任职和新入职人员的住房问题的保障性住房,可以有效保障该类人员的居住条件,也是引进人才的重要基础,却因长期占用导致无房可住,严重损害了这类人员的切身利益。 究其原因是部分干部在思想上的偏差,认为房子是公家的,占用一点没关系。这种能占一点是一点的思想存在着严重的廉洁风险,极易衍生成贪污腐败。更何况,这种侵占国家利益的行为从本质来看就是一种腐败。该案中的游启华自认为没有造成损失怎么能算腐败呢?事实上这些公房本可作为引进人才的重要资源,但因占用不能有效保证住房的统筹管理,间接造成了国家利益损失,任何侵占到国家利益的行为都是被禁止的,如果不及时遏制此类行为的发生,久病成疾就会越来越大胆,违法违规越来越严重,这对反腐败斗争将造成不小的影响。另一方面,作为公职人员却将早已不住的宿舍变成了麻将室,在社会上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挑战了纪律的红线,更是挑战了人民群众对党的认同感;辜负了群众对公职人员的信任,更辜负了党的培养。 在反腐败高压态势下,即使再小的微腐败都是不能容忍的,完善的监察体系使过去遗留的问题得到了有效清理,建立党员干部监察长效机制,做到监督无死角,及时发现和处理“老赖”问题,对“老赖”干部予以问责。另外,加强党员干部自身党性修养,提高自身政治素养,加强作风建设,坚定党员干部自身理想信念不忘初心,守住做人做事的底线,清醒认识自身作为一名公职人员该有的责任感。以一名合格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绝不做“老赖”干部。(岳禹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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