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考核作为干部衡量工作的“标尺”、干事的“指挥棒”,对干部的工作起着促进和助推的作用,这对推动解决当前干部队伍和干部考核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激励引导广大干部以更好的状态、更实的作风带头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推动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吸收近年来干部考核工作新经验新成果,标志着党的干部考核制度建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 组织部门作为管理干部的部门,如何落实好条例内容是重重之重。首先,必须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无论是日常考核还是年度考核,无论是考核内容还是考核指标的设置,都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确保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政治立场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第二,必须要考准考实。加强平时考核的力度,避免年度考核一锤定音;加强侧面考核,多在生活中了解干部,让干部考核立体化。最后,必须要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真正使考核结果与干部的选拔任用、评先评奖、问责追责、能上能下等挂起钩来,达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目的。 以条例的形式对干部考核工作作出总体规范,这在党的法规制度建设史上还是第一次。条例出台后,党章规定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监督等干部工作的重要方面就都有了相应的条例,干部工作制度体系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组织部门要在党委领导下,认真履行具体工作责任,勇于担当、敢于负责,既严格按条例办事,又督促指导下级组织部门抓好落实,确保条例落地见效。 (作者:陈勋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