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考核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4月22日,人民日报)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新征程更需要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党政领导干部队伍,《干部考核条例》的印发和实施,对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促进党的各项事业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贯彻宣传好《干部考核条例》,首先要加强全体党政干部对条例的学习,各级党委(党组)要深刻领会条例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事业为上、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客观全面、简便有效;考用结合、奖惩分明的考核工作原则,贯彻落实好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 《干部考核条例》的制定,有助于激励引导广大干部以更好的状态、更实的作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考核要坚持从实际出发,结合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任期考核,对领导班子要着重加强政治思想建设、领导能力、工作实绩、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方面的考核;对领导干部要着重加强德、能、勤、绩、廉方面的考核,以考核机制激励引导广大干部以更好的状态、更实的作风带头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 新时代要坚决贯彻落实《干部考核条例》,只有通过了“政治考核”的干部,才能切实将优秀的干部选拔出来,才能最大限度的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才能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执行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 (作者: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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