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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负不能等同于减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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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23 15:18: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某地召开一次专项整治工作会,要求几个部门和企业作表态发言。出于会议“减负”的考虑,没有要求表态发言的单位会前报送书面材料。谁知3分钟的发言时间,有的单位发言不到1分钟就草草收场,让人感觉态度很不严肃。(中国组织人事报,422日)

基层减负不等于减责。如上事件描述,按照正常语速估算1分钟大概能说出160-180个字,讲话时间1分钟充分体现发言者对问题思索的不深入,而且可能连主题都没有把准就草草了事。虽然各级都在为基层减负,减少会议时间和次数、减少发文数量和长度、减少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过度留痕等等问题,但减负的目的是让更多基层干部一心扑在落实上,而不是个别人认为的减负就等于减责。

减负实际上是在夯实责任。减负减的是一些不必要的“繁文缛节”,一些束缚基层干部落实行动“形式主义”,因此一旦去掉这些束缚,基层干部更能够如鱼得水,放更多时间在具体工作的落实上,用更多时间思考具体工作怎么办、怎么干。这样一来,进一步放开基层干部手脚,给他们更多的经历去履职尽责。

减负应该避免“形式主义”。减负如果只是停留在做表面文章,难免会犯上“形式主义”。要权责对等,在减负的同时,夯实基层干部责任,那成果出来看。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真正起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效果;还要给予基层干部一定的关心关爱,各类政策、待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基层干部。

作者:闵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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