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领导干部考核 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以上简称《条例》),通知指出,干部考核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重要举措,是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促进事业发展的重要抓手。(人民日报,2019年4月22日)
中央中央办公厅新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共有11章57条,涵盖了考核方式、考核内容、考核结果运用、组织实施等方面的内容。针对考核对象和职责的不同,《条例》着重就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具体内容进行了区分细化。根据考核类型的不同,对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任期考核的具体考核内容,设置了不同的考核指标,使考核工作更全面科学准确,考核结果更客观公正合理。笔者认为,《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的印发,对进一步发挥干部考核的风向标作用,激励引导干部担当作为奋发向上的干事精神,有着重要的意义。《条例》既解决了考核谁、考核什么、怎样考核、考核结果怎么用的问题,又为考核对象应该做什么、怎么做明确了方向,为新形势下的干部考核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和基本遵循。
考核工作的目的是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履职能力、工作成效、作风表现等所进行的了解、核实和评价,以此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依据。党的十九大提出党管干部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的原则。因此,考核工作最终的落脚点还在于考核结果的确定和运用上。
考核结果是对一个领导班子或一个干部,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的科学、准确、客观的评判,是选拔任用干部、教育培养干部的前提和基础。通过考核既能把敢担当、肯干事、能干事的干部从干部队伍中突显出来,又能把不愿担当、不作为、慢作为、混日子的干部从干部队伍中清理出来。考核等次,既能全面准确地反映考核对象的实际情况,又能区分出干部的的优良中差。
《条例》第37条明确考核结果运用,坚持考用结合,将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问责追责等结合起来,鼓励先进、鞭策后时,推动能上能下,促进担当作为,严厉治庸治懒。通过考核既充分肯定了优秀干部的成绩和优点,又指出了不良干部的问题和不足。通过考核结果运用的差别对待上,使广大干部清楚的认识到,干与不干不是一个样,干好与干坏不是一个样,干多与干少不是一个样。干部考核制度给优秀干部提供了展现自身价值的平台和空间,从而激励他们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同时,干部考核制度也给不良干部,敲响了警钟,党组织对你的不良行为,不会听之任之,会对你作出必要的处罚和惩戒的。(文:绿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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