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以来,在一些基层政府的工作中频现奇葩标语,这些标语有的错字频出,有的缺乏法治精神,有的出现歧义,不一而足。奇葩标语的出现,不仅消解了政府工作的严肃性,也产生了不良的社会影响。(新华网,4月17日) 利用标语来宣传政策和法律、引导和动员社会大众,是我国地方政府部门常用的社会治理技术之一。朱自清 在《论标语口号》一文中指出,标语口号不但要唤醒集体的人群或民众起来行动,并且要帮助他们组织起来。标语口号往往就是这种集体运动的纲领。 政府部门的标语除了作为一种宣传手段外,更具有解读有关国家大政方针政策,展示当前有关工作重心的功能在内。因此一副“问题”标语的出现,特别是一些错字,歧义,庸俗化的雷人标语展示在人民群众面前的时候,不只损害了当地政府部门的形象,更重要的是让人们对宣传的内容出现质疑,甚至对政府的公信力、执政水平都会产生怀疑。试想一下,连了了一句话的标语都要出错,真正做起事情来还不会是错误百出,问题频频吗? 问题标语的出现折射出的是一种工作作风不踏实的现象。一些地方和单位作风漂浮,直接把标语制作任务“全权委托”给广告印务公司,事前不管、事后不审,当起了“甩手掌柜”,等问题出来了往往就是找人“背锅”,自己却不从自身找原因,体现出的是对工作不认真,敷衍塞责。 问题标语的出现就是官僚主义的一种具体表现。标语事小,一个命令下来,自然有人去办。承办人也是这样,标语事小,交给广告印务公司就行了,省时省力。对标语这种政策性的宣传手段,缺乏必要的审核制度,人浮于事,最终就是问题标语漫天飞,群众看到就是大眼瞪小眼,让人目瞪口呆。 标语的制作、张贴一定要加强管理。对标语内容本身及其各个出台环节要有专人审核,层层把关,制定相应的标语管理制度,这不是一个什么十分困难的工作,只需要办事仔细一点,工作认真负责一些,就一定不能办到,地方各级政府工作人员应当强化责任担当,提高业务水平,坚决杜绝问题标语的出现。
作者:马洪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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