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新修订的条例认真落实了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选人用人工作的有关部署,彰显出鲜明的事业导向,要求选人用人要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出发,真正把合适的人放到合适的岗位。对于干部的选拔任用,维持一种有活力的可调节氛围,让干部时刻保持一种“竞争”状态显得尤为重要。 党员干部在一个岗位工作时间长了,难免会产生一种自我满足或是思想懒惰的状态,也容易导致默守陈规、思想固化。可是与此同时,时代在变化,各项新政策、新理论层出不穷,党员干部如果满足于现状,不加强自我提升,对于工作的开展、政策的实施都无益处。《论语·里仁》里提到:“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吕氏春秋·用众》也写到:“物固莫不有长;莫不有短;人亦然。故善学者假人之长以补其短。”只有不断激发党员干部之间的“竞争”意识,形成一种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共同提升的动态模式,才能营造出一种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对于干部的选拔任用也是如此,过于模式化的选拔体系可能导致选出的干部并不是真正适合该岗位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指出,要将“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原则之一,这也激发了党员干部不断修炼自身本领,追求全方位发展的动力。除此之外,“只上不下”也导致部分干部失去了不断学习、提升自我的热情,建立“能上能下”的管理机制,做到“能上能下”常态化,让有能力的干部得到提拔重用,也让无法适应岗位工作、不追求进步的干部有下调的可能,才能激起干部队伍一潭活水。 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始终充满活力,主动学习,跟上时代发展的脚步,甚至走在时代前沿是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也是推动祖国发展、地区进步的必要条件。努力营造优良氛围,激发干部干事热情、创新活力,激起干部选拔任用的一潭活水。(梦小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