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陈弘毅 于 2018-8-15 15:33 编辑
针对干部干、群众看,政府买单、群众不买账等困境,贵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将“群众的事交由群众办”,在村民组成立由群众公选产生的“组管委”“组监委”等机构,让村民充分共商共管共治村庄事务,群众主动发展的愿望强烈了,党群干群关系也更和谐了。(新华网,8月15日) 干部干、群众看,政府买单、群众不买账,这样的困境在各地农村都大有人在,尤其在脱贫攻坚过程中这类问题反映更突出,一些贫困户缺乏内生动力,等靠要思想严重,乡村干部和帮扶人是帮而不动、扶而不起,令干部头疼不已。 贵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建立“组管委”“组监委”等机构“将群众的事交由群众办”的做法值得肯定和学习。一是“组管委”“组监委”是由群众公选产生的,选出的是群众信任的人,他们的组织管理群众易于接受;二是被公选为“组管委”“组监委”的人肩负着群众的信任自然会履职尽责地发挥好组织监督作用,加强对群众的教育管理;三是群众与群众之间接触交流的机会更多,更利于群众日常的生活的引导、监督和管理。 当前,我国脱贫攻坚工作正进入攻坚拔寨的关键时期,党和政府想尽千方百计解决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引进村集体产业发展项目,帮扶部门、帮扶责任人为贫困群众“三不愁两保障”等问题费尽心思,但是仍有部分贫困群众不温不火、坐享其成。 如何激发群众的内生动力、增强群众的造血功能是当前群众工作的大事,不妨借鉴一下贵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将“群众的事交由群众办”的做法,由乡村党组织牵头组建村民自治组织机构,充分发挥群众教育群众、群众管理群众、群众监督群众的作用,让每个群众成为共商共管共治村庄事务的主人,让他们受到关注和认可。同时通过建立红黑榜、定期评选表彰先进户等方式树立新风正气,增强群众相互“攀比”的荣誉感,让每个群众的思想观念在潜移默化中得到不断转变。(文/陈弘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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