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一则名为《村民办“升学宴”被查 礼金全退》的新闻一经发出便引来网友热议。网友跟帖态度不一,网友 如歌岁月727473936表示:矫枉过度了,有时请客也是村民联络感情,礼来尚往的手段。网友 空心大萝卜则认为:除了结婚等重大事情之外,禁止操办什么升学、当兵、生日、上梁等五花八门酒席,现在,生活本不富裕的农民已经被农村这些恶俗所累!而网 wangyuxuan2002提出这样的疑问:村民凭啥不能办酒?又不是村官。这究竟是行政部门“一刀切”“矫枉过正”,还是打击办宴敛财的“重拳”? 中央明确提出八项规定六项禁令,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也强调“遏制大操大办、厚葬薄养、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一来是为了打击领导干部或个人借机大肆敛财之举,二来也为遏制某些地区相互攀比,巧借名目的变味习俗。各地区也陆续出台相关的政策,所以才有福泉市出台的规定:凡婚丧嫁娶的酒席一律不准操办,违者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的确,在一些村镇,或攀比心切、或借机牟利,村民大肆宴请。某村村民曾抱怨,自己一个月接到的宴请数多20余次,还收到了拿驾照的荒唐宴请,而且份子钱比物价涨幅快。相关责任部门也是希望以此举遏制随礼敛财歪风,杜绝变味吃席邪气。 然而,禁止大操大办是不是就等同于“不操不办”?宴请是中国老百姓家家户户的习惯,这是中国人渗透在饭桌上的一种文化,也被视为沟通联络情感的方式。且婚丧嫁娶更是被中国人视为人生几件大事,亲朋好友聚到一起,或分享快乐,或表达哀思。行政机关出台政令、村上制定规则,本是党员干部积极作为、关注民生的体现,但如果不分地点、不看事由、不做详细了解、没有具体分类就把宴请一刀切掉,则有不近人情和不明事理的“诟病”,走上了“胡乱作为、盲目作为、武断作为”的死胡同。 与其把宴请扼杀,不如给宴请戴上紧箍咒。如某省要求,党员干部和 公职人员及其子女在举办婚庆事宜时,单方举办婚宴的,宴请人数不得超过15桌(每桌不超10人);婚嫁双方联办婚宴的,宴请人数不得超过25桌(每桌不超10人);某村制定实行《村规民约》,操办酒宴只能是红白事宜2样,取消了乔迁宴、升学宴、生日宴、满月酒、生病住院酒、杀猪酒、复山酒7项酒宴。红白事宜操办酒宴不得超过9个菜,邻里之间赶礼不超过200元。比较而言,这样的详细具体、有实效性的制度条例,比简单的“一刀切决定”要更有人情、更科学、更理性,自然干部群众也乐意接受,积极拥护。 另外,行政人员的执法方式和办理方法也应更人性。试想,在升学宴当天,当事人本因子女金榜题名而倍感喜悦,但最后却让喜事成了“糗事”,当场退礼金、遣散宾客、缴纳罚款,这样的做法虽然起到了以儆效尤的作用,却也置人情于不顾,让当事人失了尊严。执行工作也需要人文关怀和柔性考量。 其实,升学宴事件折射的不是宴请办不办的问题,而是中国传统习俗与部分习俗被恶意利用招致变味儿的矛盾,是行政部门强制性与服务性之间的矛盾、人性化执法与一刀切执法之间的矛盾。乡风文明根本上还得从观念上动土,面对这样于规不合但于情又可的传统旧习,行政部门应以宣传教育为主要抓手,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让勤俭节约、质朴谦逊的观念深入人心,辅以必要的规章制度,把陋习歪风束缚住,循序渐进改变百姓的传统观念和生活方式。禁止大操大办与禁止宴请还是存在着本质区别,有关部门、干部在作为的同时也要兼顾情与理,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应“一刀切”、“一竿子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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