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扫黑除恶第11—21督导组全部开通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涉黑涉恶举报线索。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方案》要求,4月上旬,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将分赴天津、吉林、浙江、安徽、江西、湖南、广西、海南、贵州、云南、新疆等1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督导,进驻时间原则上为1个月。(人民日报,4月3日) 黑恶势力是黑势力与恶势力的通称。人民群众通常冠以“黑社会”的俗称,恶势力是黑势力的基础,黑势力是恶势力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具有一定经济势力,人员结构组织化的变种。黑恶势力社会危害大,给人民群众造成巨大的人身财产安全威胁,除此之外,黑恶势力之所以能嚣张跋扈,横霸一方,往往都是和背后保护伞有关,严重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威信,损害党的执政之基,一向被人民所深恶痛绝。 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作出重大决策,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下称《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8年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 截止2018年10月,河北试点,山西、辽宁、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四川9省市跟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全国掀起第一轮凌厉攻势。10个中央督导组进驻上述省份期间,中央督导组共下沉到107个市421个县682个乡镇865个村,发放调查问卷1万余份。10个督导组共收到群众来信来电举报线索17万余件。对于群众举报线索,中央督导组督促各地认真核查,并直接督办一些重点举报线索,推动各地依法严惩了一批涉黑涉恶犯罪。10个省市就打掉涉黑组织96个,查扣涉案资产50余亿元,有1386人投案自首,推动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791起,党纪政务处分572人,移送司法机关178人。有力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 2019年的第二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随着中央扫黑除恶第11—21督导组全部开通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涉黑涉恶举报线索,又踏上新的斗争征途。只要依靠人民就没有赢不了的仗,翻不过的坎,打击黑恶势力就是保护人民,就会受到人民拥护,这是一场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的人民战争,必须广泛动员发动群众,全民参与,全社会参与,斗出一个风清气正的朗朗乾坤。 作者:马洪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