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成果之一,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法治思维,法治思维也是被强调最多的思维方式之一。“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在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和创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过程中,要坚守公平正义,坚决依法行权,坚持党的领导,把法治思维贯穿治国理政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筑牢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法治之基”。 坚决依法行权,毫不动摇,筑牢“法治堤坝”,落实好“法治思维”的重要内容。“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依法行使权力,必须牢固确立和遵守“权不能大于法”的铁律,一旦法治的堤坝被冲破,权力的滥用就会如洪水一样成灾。广大党员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得好则造福人民,用不好必祸国殃民,针对部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现象,必须明确“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责任意识,始终绷紧法治这根弦,把权力关进法治的笼子,用法治的缰绳驾驭权力。 坚守公平正义,人人平等,兜牢“法治底线”,把握好“法治思维”的核心要义。“公与平者,即国之基址也”,公平正义是法治的生命线,是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保障。在法治社会的建设下,没有“铁帽子王”,更没有免罪的“丹书铁券”,广大党员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公平正义观,秉持“公私不可不明,法禁不可不审”的原则,让法律兜牢社会公平的底线,各级国家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让法治成为全体公民的共同信仰,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坚持党的领导,举旗定向,走稳“法治道路”,确保好“法治思维”的根本保证。“沧海横流显砥柱,万山磅礴看主峰”,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人民群众精神上的“主心骨”、理论上的“定星盘”、行动上的“指南针”。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法治发展,由始至终贯穿着党的坚强领导,广大党员干部要想在法治的道路上行稳致远,唯有锚定航向,牢牢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才能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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