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社区治理工作的开展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发展协商民主。协商民主是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在社区工作中,要坚持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实“三会”制度,广泛调动居民群众参与社区治理工作的积极性,激发居民“主人翁”意识。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居民需求为导向,党员先锋先行,居民骨干带头开展实地调研,并排摸民意,通过协调会共同商议解决,提出可行性方案。 二、从社区治理工作实践中推动理论创新 提出问题,摸清脉络,探索思路,协商议事,把握方向,层层落实,归纳总结。根据社区“乡土情节”、“乡音地缘”、“乡俗社群”的实际特性,成为化解社区治理顽疾的主攻方向,通过一个载体、一个媒介,开展微更新、微改造,创新打造社区治理品牌。居民在全过程的参与下,培养、提升了自治意识和自治本领,深化协同共治、强化愿景赋能的社区治理新模式。 三、以群众路线为基础赋能理论实践双向推进 尊重人民首创精神,注重从人民的创造性实践中总结新鲜经验,上升为理性认识,形成为人民所喜爱、所认同、所拥有的理论。在社区自治项目推进的过程中,形成以一带十、以十带百,最终实现全体居民人人参与、人人行动、人人共享的新局面。从自治实践中发现规律、总结经验,探寻治理新路线、新模式,提炼总结成为新方法,并加以实践应用,把社区治理与居民有机结合,更好地以居民为“小支点”,推动社区治理的“大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