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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持续纠治‘四风’,把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推动形成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当好良好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的引领者、营造者、维护者。”笔者认为“纪律”应该始终贯穿在纪检监察的工作中以及干部的思想与行动中。 在思想意识上播撒纪律之种。马克思曾说:“我们现在必须绝对保持党的纪律,否则将一事无成。”在思想源头上没有树立纪律意识,很大概率会影响自身的言行。从古至今,多少正面案例触人心弦,又有多少案例引人深思,一念之间造成的结果却是天差地别。纪律严明也一直是中国共产党的传统和力量所在,所以在思想意识上应该播撒下纪律的种子,只有在思想源头上始终牢记“纪律”二字才能提高筑牢思想根基的概率。 在学习教育中灌溉纪律之树。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强化理论学习。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坚持多思多想、学深悟透,全面学习领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核心要义、实践要求,做到整体把握、融会贯通。”树木的成长需要吸取大量的营养,学习教育就是滋养灌溉纪律之树的路径之一,每一次的学习都应该学深悟透而不是以偏概全、草草了之。理论知识在不断更新,党员干部、纪检监察干部也需要紧跟步伐,不断更新自己的理论知识储备,让纪律之树茁壮成长为参天大树。 在实际行动中结出纪律之果。古人云:“知行合一,方为至人。”纪检监察干部在执纪过程中,如果长时间不遵守纪律,纪律意识也会随之淡化,最终会失去纪律的观念的可能性也会剧增,从而造成不可预计的后果。因此,遵守纪律一直不是口头上的泛泛而谈,而是需要将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在生活和工作中都要将纪律融入其中,在实际行动中结出纪律之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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