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入历史交会期的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和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必然要求,也是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维护社会稳定的切实举措。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全面推开向纵深推进的新阶段,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郭声琨在中央扫黑除恶第二轮第三轮督导工作动员培训班上强调:“较真碰硬扎实开展督导,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尽管,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使得各类涉黑涉恶大案偃旗息鼓,但往往在一些更贴近基层、更接近群众的地区、行业等领域,涉黑涉恶问题以“恶小”的方式存在,这种“恶小”危害却不小。由于它更接近群众,贴近基层,常常被当做小问题被忽视掉或者难以发现,成为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社会流毒,在群众中造成恶劣的影响。对于“恶小”的大力查处和严厉打击势在必行。 “保护伞”起于“州部”,黑恶势力起于“卒伍”。要进一步强化措施,不断巩固扩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着力打好“攻坚仗”,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要打破常规、集中优势力量,重点攻坚,努力从根本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坚决防止“保护伞”的生成。在“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反腐败工作基础上,还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坚持依法严惩、除恶务尽,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有伞的地方就有阴影”,要根除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让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的“恶小”暴露在阳关之下,借用群众的力量解决“恶小”难题。 不以“恶小”而不扫,对任何黑恶势力绝不手软。黑恶势力绝对不是一次专项行动就能彻底根除的,一旦发现黑恶势力迹象,不论大小,都要“打早打小,冒头就打,标本兼治,源头治理”,让黑恶势力失去滋生的土壤,彻底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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