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是我党一贯的优良作风和重要指导原则。十九大报告先后8次阐述并明确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强调要“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新的体制编制和运行机制下,深入理解和准确把握"全面从严”的重大意义,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是摆在各级党委、支部面前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现实课题,与此同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如何争做模范共产党员,也是我们面临的终身检验充分认清全面从严治党的历史根脉和时代价值。全面从严,既是对建党历史的规律性总结,又是对管党形势的前瞻性考量。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全面从严都具有重大历史意义和深刻时代内涵。 (一) 全面从严是我党建设发展经验的历史结晶。我党的历史就是一部全面从严的历史。正是有着严明的纪律,才有了新政权的建立、新中国的发展、新时期的强大。早在创建初期,党的一大就要求“接收党员要特别谨慎,严格审查”,同时明确党员“必须与那些与我们的纲领背道而驰的党派和集团断绝一切联系”,1922年,党的二大通过的第一部党章,专设"纪律”一章,明确了具体的党员纪律细则;1927年,党的五大第一次选举产生中央监察委员会,初步建立党的纪律检查制度。土地革命时期,我党在湘赣边界开展"洗党”运动,加强党内改造,创造了整党与肃反相结合的最初形态。进入抗日战争时期,进行延安整风运动:解放战争时期,提出“两个务必”要求;新中国成立后,组织“三反”“五反”运动、同党内"左”倾“右”倾错误思想作斗争,等等,都始终把纪律要求、整顿党风贯穿始终。 (二)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用纪律管全体。从严治党,每一名党员、每一个党组织都在其中,没有例外。全面从严治党要靠纪律管全体,否则就不可能做到“全面”。一段时期以来,一些地方和单位腐败案件查了不少,但政治生态没有根本改观。一人重要原因就是把管党治党混同于处理少数有严重问题的党员干部,只管了贪腐的少数,放过了其他多数。全面从严治党,针对的不只是少数“烂树”,而是整个“森林”:瞄准的不只是少数“老虎”、“苍蝇”,而是党员全体;医治的不只是“大病”、“重病”,而是包括“小病”“病”在内的所有病症: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是防病于未发、治病于初萌。只有进一步强化整体思维、全局意识,靠纪律全覆盖地管、全方位地治,才能使党的整个“森林”枝繁叶茂。 (三)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充分发挥纪律建设的治本功能。腐败往往是从破坏规矩、违反纪律开始的。党员干部最终出“大”问题,往往始于破坏“小”规矩,把纪律和规矩当成随意拉扯的“橡皮筋”、随意拿握的“像皮泥”。只有加强纪律建设,做到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避免更多党员干部从违纪走向违法,才能有效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掌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主动权。如果在党员干部出现苗头性问题时猛击一堂、大喝一声,也许就会使他们悬崖勒马、懂然醒悟,避免在违纪违规的歧路上越走越远,最终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各级党组织只有把纪律和规矩管到位、严到份,真正加强党员干部纪律教育和日常监管,才能实现不敢腐、不能腐到不想腐的跃升,最终实现廉洁政治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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