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建设一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党政领导干部队伍。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3月18日,人民日报)
党政领导干部是广大党员干部中的“领头羊”、“排头雁”,对党和国家事业建设和发展起着重要的导航定向作用,党政领导干部选用得好,对党和国家事业的健康发展,对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具有重要作用。好的党政领导干部不是一拍脑门、看某一点就能选出来的,必须经过规范、科学的选用机制作筛子,把高素质的党政领导干部选用出来,《条例》就是新时代做好领导干部选用工作最根本的筛子。
用好《条例》这把筛子,要坚持基本原则。《条例》对干部选用工作提出了六个重要原则,包括党管干部、以德为先、事业为上、公道正派、民主集中制、依法依规,是党对历史上的吏治经验及党长期以来的选人用人传统及经验的总结和升华,既历经了时代的考验,也结合了新时代对党政领导干部的新要求,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必须认真学习、坚决贯彻《条例》提出的重要原则,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保障《条例》的权威性。
用好《条例》这把筛子,要坚持问题导向。在干部选用工作上,部分地区和部分部门出现了一些问题,例如一些政治上不清醒的干部和政治上的两面人得到提拔,在关键时刻没经受住考验,一些干部为民情怀淡薄,民众意见很大,一些干部慵懒散,浮夸风缠身,用照片和材料掩盖无为,一些干部没有经受住花花世界的诱惑,成为“老虎”。面对这些问题,《条例》提出了对党政领导干部的具体要求,包括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必须把这几个特点牢牢掌握,并把要求贯穿在组织工作全程,从多角度考察干部,为党和国家事业的顺利推进选拔出优秀的党政领导干部。(作者:高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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