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那谁早安 于 2019-3-18 19:58 编辑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3月18日《人民日报》) 为政之要,唯在得人。早在2013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就在全国组织工作会上指出,要高度重视选贤任能,始终把选人用人作为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关键性、根本性问题来抓,并用“20字”画出了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像”,而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则进一步推进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干部选任指明了方向。
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根本遵循,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执行好新修订《干部任用条例》,既是做好选人用人工作的迫切需求,也是各级党委(党组)的重大责任。
笔者认为,要贯彻执行好新修订《干部任用条例》,要着重从三方面入手。
一要深刻领会《条例》修订重大意义。本次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既吸收了选人用人工作中探索形成的实践成果,又衔接了相关新政策新法规,还回应了干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于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党组织只有深刻认识到修订新条例的重大意义,才能进一步增强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不断推动《条例》落地落实。
二要始终坚持党管干部根本原则。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把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这就要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发挥好领导审核把关作用,切实做好各阶段干部“体检”工作,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
三要牢固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以新修订《干部任用工作条例》为选任“风向标”,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旗帜鲜明为那些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最大限度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提供坚强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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