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拔任用更加突出党管干部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人民日报,3月18日) “党管干部”作为干部工作的根本原则,规定了干部工作的主体和体制,是党的领导在干部人事工作中的重要体现,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履行党的执政使命的重要保证。《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第一章第二条规定,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的第一条原则就是“党管干部”,更体现了其重要性、统领性。 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所谓“尚贤者,政之本也”,干部的选拔任用必须突出“党领导一切”“一切由党领导”的根本取向,坚持把党管干部原则贯穿于干部工作的全过程,紧紧围绕中心大局配置干部资源、鲜明新时代“好干部”标准,特别注重干部的人品和德行,真正把政治可靠、对党忠诚、能打胜仗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 党的干部要精挑细选,更要严管厚爱,这就要求必须毫不动摇的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党组织必须对始终坚持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加强对干部工作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力戒“带病提拔”。在党管干部的首要条件下,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干部选拔任用新标准,岗位设置上更加突出“事业 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干部考察任用上更加注重“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让我们更加清晰地感受和认识到,新时代的干部工作必须坚持党管干部集体决策,必须崇尚实干选好用好干部,严格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按原则按政策按规矩按程序办事,大力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使干部配备清清爽爽、班子氛围清清爽爽。 “得一官不荣,失一官不辱,勿说一官无用,地方全靠一官。”干部的选拔任用关乎老百姓福祉,体现党的方针政策,代表党中央的权威,理应更加突出“党管干部”为第一准则。 (作者:王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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