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3月18日,人民日报) 干部是党团结带领人民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的重要力量,是推进党的各项事业的基础。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如何,直接决定着党的事业的兴衰成败。因此,要真正办好党的事情、办好人民的事情,首先就要有一支好的队伍。 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是我们党面对新形势新挑战新要求,为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所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围绕好干部怎么选、队伍怎么建,党中央充分吸收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选人用人工作中探索形成的实践成果,衔接近年来出台的相关新政策新法规,回应干部工作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对《干部任用条例》进行了修订,有效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再好的制度不去落实,就只会是一纸空文。近年来的反腐败斗争说明,干部选拔任用不按章程办事,根据个人主观臆断任性抉择,中间环节就可能出问题,结果就可能不够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甚至滋生腐败。这不仅有损党的形象,也损害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党和人民群众所不想看到的。 对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而言,首要任务就是为推进地区和部门选出能堪大任的干部,如果这个职责都履行不好,不论其他工作完成得再出色也是不称职的。要全面落实《干部任用条例》要求,坚持从严从实,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防止随意“搞变通”,持之以恒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把真正愿干事、能干事、会干事的干部选出来,保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全面贯彻执行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 衡量制度的好坏,一个重要的标准就是看执行的具体效果如何。党的事业是需要一带又一带人去拼搏奋斗的,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过程中,除了坚持必要的原则,还应该坚持守正创新,坚决破除抱残守缺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不拘一格降人才”,全力推进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确保党的事业薪火相传。 选出好干部,党和人民的事业一定能朝着正确的方向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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