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人民银行系统的一则通报中就提到:人民银行货币金银局副局长张萌,在任成都印钞有限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期间,“超标准乘坐飞机头等舱66次、公务舱1次,超标金额190110元”。(2月26日 《中国纪检监察报》) 顾名思义,职务消费就是国家公职人员履行公共职务而引起的各种公务消费开支的总称。然而,有少数领导干部却将其当成什么都能装的“大箩筐”。他们住酒店要五星级,坐飞机要头等舱,公务用车要超标准,甚至搞“一人当官、全家享受”……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超标职务消费的“黑洞”到底有多深?据某记者在北京、江苏、安徽等地调研发现,部分领导干部职务消费出现挥金如土现象,职务消费演变成“不落腰包的腐败”;2013年5月,某省招商团在香港一酒店举行早餐会,参加者共约40人,其花费约4万元,人均1000元。真是“崽卖爷田心不疼”! 客观地说,职务消费是一种必要的成本。但是,公共资金始终是有限的。在公务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奢侈享乐,大肆私用和滥用公款,哪怕这些公款并没有直接落入个人“腰包”,也同样会造成民生资金的短缺、滋生享乐主义和腐败现象。究其实质,与侵占公款有何不同? 职务消费的多与少,恐怕都是有个标准的。然而,从严治党的锣鼓震天响,有个别领导干部却仍懵懵懂懂。追根溯源,固然有监督难跟进、问责力度畸轻的问题,更重要的恐怕还在于不良心态的作怪。在某些人看来,“只吃不带,上级不怪;只花不拿,纪律不查”,在职务消费上超点标算啥问题? 无度的“职务消费”可以休矣!刹住这一歪风,党和政府要坚持铁面执纪、让违规者“喊疼”,要在透明上发力,实现职务消费阳光化;党员干部更应谨记“公款姓公”、改变不良积习,将守规矩内化为修养、固化为习惯。要知道,贪污和浪费都是极大的犯罪。(文/刘元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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