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我国老年人养老问题。我国现在面临老年人口增长快、老年服务产业发展相对滞后的问题。要不断完善制度、改进工作,推动养老事业多元化发展,让所有老年人都能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安。 社会组织在提供居家养老服务中具有自身独特的优势,推进养老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立和实施养老服务标准体系,是规范养老服务行为、提高养老服务质量、促进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前提和基础。 建立全面系统的养老服务体系。我国目前养老服务机构主要面临布局分散、资金不足等问题,要加大非公益性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尽快确立政府财政支持为社会组织的主导资金来源。 提升养老服务的专业服务水平。我国养老服务的专业人才极度匮乏,使得养老服务的专业化程度明显不足,严重制约养老助老机构的服务能力。第一要建立完善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体系,加强各大高校培养专业人才教育,鼓励社会组织聘用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充实居家养老服务队伍。第二要积极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人员职业培训和资格认证制度。一方面为护理人员的职业化、专业化提供规范和指导,另一方面为护理人员提供晋升发展空间。 “政府主导、市场主体”的社会化养老是目前趋势所在。在养老服务中,各级政府承担着“保基本、建机制、强监管”的职责,在发挥好“托底”作用的同时,应尊重市场规律,降低民间资本进入门槛,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为市场化养老产业发展“保驾护航”。社会组织特别是公益性社会组织应当好政府助手,担当“生力军”,帮助政府“保基本”,在养老服务中做好“拾遗补阙”工作。 社会组织作为链接政府和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要充分发挥“减震器”与“粘合剂”的作用,为社会主义养老事业发展贡献绵薄之力。(权丁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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