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走亲访友,发现餐桌上出现了“新菜”——来自贫困地区的特色农产品。在春节的消费大潮中,消费扶贫成为一道亮丽风景。新疆的大枣、河南的野生猕猴桃、湖北的丹江水产……吃上贫困地区的优质特产,既满足了消费升级的需求,更能为贫困群众带来增收效应,消费扶贫可谓一举两得。”(2月19日 人民网) “消费扶贫”广义上是社会各界通过消费来自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产品与服务,帮助贫困人口增收脱贫的一种扶贫方式,是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重要途径。从浅里说,“消费扶贫”是一头连着贫困地区,一头连着广阔市场,让贫困群众质优价廉的特色产品有“可销售的渠道”,让广大消费者能够从市场上购买到有“品质保证”的特色产品,在消费者与贫困群众之间搭起了一架“买与卖”的桥梁,从而帮助贫困地区实现脱贫增收。它不仅让消费者通过自己的消费行为就能帮助贫困人口脱贫,且消费扶贫人人皆可为、人人皆能为,让互联网发展成果惠及更多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实现社会发展的公平,为扶贫攻坚开辟一条新路径;而且通过鼓励消费者购买贫困地区的优质农村产品,既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又为贫困户带来了劳动脱贫致富的动力和尊严,让农民有尊严的脱贫,增强内生力,实现脱贫致富的积极性,促进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和贫困地区产业持续发展。 当下,距离“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期限越来越近。如何运用好“消费扶贫”这一新举措,助推全国人民实现“彻底脱贫致富”呢?各地区部门可从以下四方面助力“消费扶贫”:一是积极开展政策助力。制定出台相关消费扶贫促进精准脱贫的实施方案,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消费扶贫的积极性,促进贫困群众特色农产品、畜产品、旅游产品、劳务服务等与市场需求进行有效对接;让贫困群众产品变商品、收成变收入、服务变劳务,充分带动贫困人口增收脱贫。二是各基层单位利用春节、端午、中秋等节假日时间节点大力开展助力行动,搭建起贫困地区农产品电商销售便利渠道,助推农产品走出去。三是宣传和推介本地特色农产品,积极开展推介助力活动,帮助广大贫困群众提高能力、发展生产、增加收入、改善生活。四是依托本土电子商务平台,搭建消费扶贫对接渠道,不断拓宽“互联网+扶贫”新模式,充分利用电商平台,开展网销助力活动,促进农民增收。(余抒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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