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指出:“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关心群众的穿衣吃饭、住房取暖、读书学习、医疗卫生问题等这些“小事”,就是在关心群众实实在在的利益,解决群众的“大事”。我们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党,人民群众往往也从党和政府如何对待他们的切身利益这些“小事”来判断党的宗旨、政府的行为。因此,群众对“小事”的体验如何,不仅直接影响群众的获得感,而且关系我们党的凝聚力和领导力。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们要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从人民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带领人民不断创造美好生活”。那么,新时代的党员干部如何才能做好新时代党的群众工作?笔者以为: 必须牢固树立群众的“小事”就是领导干部大事的观念。我们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我们党根本的工作路线 ”。这就要求作为党员干部的我们必须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群众路线,把群众当亲人。群众的“小事”就是领导干部的大事,正所谓:“一枝一叶总关情”。因此,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再小也是大事;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再难也要努力去办。例如,帮助群众解决生活困难之类的事情看上去不大,但关系到群众生活,关系到社会和谐,也关系到党和政府公信力,务必将其当大事去办,以高效率和高质量去办,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去办。只有这样,才能做到视群众难处为自家难处,用实际行动把人民群众放进心里,扎扎实实解决好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把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当作头等大事。 必须以人民为中心自觉涵养爱民为民的情怀。“意莫高于爱民,行莫厚于乐民”。对人民群众有深厚的感情,是由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的,这不仅仅是态度问题、工作方法问题、作风问题,还是严肃的政治问题、方向问题。因此,要践行好新时代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初心和使命,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就必须以人民为中心,不断自觉涵养爱民为民的情怀,更加主动地解决好人民群众的“小事”。这就要求我们党员干部要以最真的心、最深的情和最大的力,解民之忧,排民之难,谋民之利,努力做到“万事民为先”,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切实把人民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这样才能真正让群众满意。 必须敢于担当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利益。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我们党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党员干部必须敢于担当,自觉把人民群众正当权益作为工作前提,切实维护和把握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习近平总书记在《之江新语》中写道:“对老百姓来说,他们身边每一件琐碎的小事,都是实实在在的大事,有的甚至还是急事、难事。如果这些‘小事’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就会影响他们的思想情绪,影响他们的生产生活。”因此,关心群众的“小事”,就要实实在在为群众办事,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群众关心什么、期盼什么,我们就要抓住什么、推进什么。要勇于担当、敢于创新、尽职尽责,要在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渴望解决、最难办的事情上有所突破,要有为了人民美好生活而奋起改革的勇气和胆魄,要自觉用群众的“获得感”检验我们工作的成效,这样才能让人民群众切实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才能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 总之,民生大于天,民心重如地,群众利益无小事。党员干部只有真正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千方百计把群众工作做细做实,我们的事业才能无往而不胜;如果脱离群众,我们将寸步难行。作为新时代的党员干部,只有时刻把老百姓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从人民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做起;并始终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为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才能激发起全国人民团结奋进的磅礴力量,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带来强大推动力,我们的党和事业才能够永远立于不败之地。(作者:陈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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