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痕迹管理也在党政机关被广泛应用,其本意是突出工作落到实处、责任细化到人,对于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十分有益,也能有效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但是,如果过于倚重痕迹,以痕迹来判断工作是否落实、责任是否到位,往往会导致新的形式主义冒头,演变成“痕迹依赖”。(2月15日《人民日报》) 痕迹管理是一种理念,不是一种方法,也不是一种艺术,还不是一种过程。它是通过痕迹来记录、反应、展示提高安全管理的过程、方法、艺术和成效。在用各种素材来让管理留下痕迹同时,也在进一步丰富和发展安全管理的方法、艺术,纠正错误,弥补不足,让安全管理更合理,更具有人性化,更具成效。 推行痕迹是为今后工作提供实质性的指导意见和分析原因。这是一项非常好的举措。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些部门为了少做事或者不做事,应付检查单纯忙于留痕而去整理材料,忙于做文件。文件资料的痕迹的确是有了,但工作却没有实实在在的开展下去,痕迹化管理就已经走偏了。 刹住“痕迹管理”的误区,要狠抓作风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痕迹管理”、“文山会海”及检查考核名目繁多、频率过高、多头重复等问题,“既占用干部大量时间、耗费大量精力,又助长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把干部从一些无谓的事务中解脱出来”。这一论述发人深省、令人警醒,具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工作做得好不好,群众最有发言权。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把“痕迹”等同于“实绩”,群众不会答应。要想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党员干部就要发挥实干精神,说实话做实事,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李吉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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