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下别人给的‘好处费’后,我每天寝食难安,担心有朝一日会东窗事发,一直在想怎么样把这些钱给退了,但总是拿不定主意。参加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警示教育大会后,我终于鼓起勇气向组织交代问题。”日前,已被立案审查的广东省雷州市乌石镇纪委书记庄某某在检讨书中这样写道。(2月12日 中国纪检监察报)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警示教育的初衷和落脚点,希望通过警示教育的方式对干部进行警醒、教育,希望他们在对比之中发现自己的问题,触动他们的灵魂,才能够警钟长鸣,让警示教育发挥出“药性”来。 显然,惩处只是一种救治问题干部的手段,并不是最终的目的,帮助那些问题干部迷途知返,及时地改正自己的问题才是出发点,这就需要深挖典型案例,深刻剖析这些问题,让干部能够有所触动。 同时,警示教育会是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也是希望台下的党员干部能够不断地反思,对这些案例产生共鸣,才能够对他们落马后的心情有更多的感触,让他们在面对这些问题的时候能够及时警醒自己,出现错误的时候能够及时正视问题,才能避免自己走向悔恨的最后一步。 一些问题干部在面对自己出现的问题之时,或许内心还是有一些害怕的,他们想说又不敢说,往往正是因为这样的原因让他们的“小问题”变成“大问题”,而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们存在“思想疙瘩”,害怕说出来对自己不利,却不知不说出来,不改正问题才是对自己最大的不利。 警示教育一直在路上,要知道人的思想容易松懈,离不开警示教育的时刻提醒,不断绷紧思想的弦,拧紧思想的“总开关”,才能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在问题的面前能够担当,在责任的面前亦能够担当,这样的干部才能够更好地干事创业,从源头上遏制腐败问题的滋生蔓延。(作者:刘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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