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从四川省民政厅获悉,为强化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确保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财政厅、民政厅下达了2019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70.1492亿元,其中,中央资金63.9192亿元,省级资金6.23亿元。专项用于全省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孤儿生活保障及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支出。(1月21日,四川在线) 每到春节前,帮助困难群众能顺利渡过寒冷的严冬,是摆在各级党委政府面前的一件头等大事。为了确保救济物资能顺利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让公平正义的阳光能普照到每一个困难群众,将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手中,各级党委政府和党员干部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将困难群众的嘱托放在心上,将困难群众的需求作为行动指南,把解决困难群众的问题作为自己工作的行为准则。同时要严控资金管理,从来源渠道和资金流向上着手,加强监管,坚决打击贪污、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套取等专项资金的违法行为,确保补助资金的一分一毫都用在群众身上。 一是加强资金管理制度建设。将专项资金管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要内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加强资金管理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公开相关政策、数据等信息,严格执行救助对象审批和资金发放的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坚决杜绝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等违规违纪情况的发生。着力构建专项资金管理的长效机制。二是强化资金使用监督检查。对专项资金建立了专门账户,做到专款专用,并采取社会化发放的方式,将各类资金通过“一卡通”直接兑现到救助对象手中。避免资金使用有违规违纪现象。三是注重警示教育和源头预防。针对岗位潜在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不断严明工作纪律,优化服务环境,推进机关廉政文化建设,管好用好专项资金。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警示教育案例,警示和教育干部职工认真履职履责,在审批补助对象时,做到客观公正、公平,实事求是,严格按程序审批。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知识等方面的教育培训,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确保专项资金准确使用、规范管理。 吃水不忘挖井人,树高万丈不忘根。我的党和国家既是人民的主人也是人民的公仆。我们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动员广大党员干部和社会各界共同关心困难群众,建立综合帮扶机制,推动慈善事业发展,让更多的困难群众得到帮助,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温暖。 (蒲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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