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贵州、云南等地调研了解到,公车改革在具体落地过程中仍存在一些“不适感”,出行不方便、补贴报销难、分配不公平等问题在基层表现突出。(1月14日 半月谈) 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重要举措,是转变中国政府职能、推进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是顺应民意、维护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形象的迫切要求。但是,由于基层党政机关情况复杂,如果在推进的时候不考虑实际情况,盲目地着急实施改革,则可能事倍功半,甚至适得其反。 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公平公正是基础。一般而言,级别越高,车补的金额就越高,但事实上,经常出去办事用车的人,一般都是级别较低的工作人员,这违背了车补的初衷。而且在基层,有着大量的事业编人员和聘用制合同工,这些人经常会承担大量的工作,很多时候用车的也是这些人,但最后发车补的却往往没有他们,这显然并不公平。所以,应该建立一本台账,统计用车状况,按劳分配车补,同时向上争取,为事业编人员和聘用制合同工争取应有的车补。 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因地制宜是关键。由于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地区发展并不平衡,这导致基层党政机关的情况非常复杂,所以,在基层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时,绝不能不切实际的“一刀切”。一些偏远地区,进县下村都需要开车,若是直接取消其公务用车或仅保留少量的公务用车,势必会影响到正常的工作,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所以,在基层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时,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在制定方案、进行决策前,要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反复讨论,最后才能作出一个适合于本地的方案。 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加强管理是保障。当然,无论是什么地方,什么样的情况,严格管理都是必不可少的。对于保留公务用车的部门和单位,所有公务用车都必须登记备案,每一次使用、维修、保养都必须详细登记;对于不保留公务用车,发放车补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统计发放人数、仔细核定发放数额。同时,纪检监察部门、审计部门要将公车使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范围,切实加强保留车辆监督管理,杜绝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的情况。(独行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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