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19年1月11日至13日在北京举行。全会要求,做实做细监督职责,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把日常监督实实在在做起来、做到位,形成监督与接受监督的浓厚氛围和良好习惯。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党风问题,持续督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一个节点一个节点盯住,坚持不懈,化风成俗。(人民网,1月14日)
“监督触角”要观察在日常与经常。全方位的监督干部主要目的就是将问题发现在萌芽状态,使得许多问题在很小的时候就被及时发现并解决。这一方面能防止问题的扩大化,还能及时教育提醒干部,转变干部工作作风。因此,要做到全方位监督就务必要观察在日常与经常。在日常工作中寻找蛛丝马迹是了解干部的重要渠道,也是最有说服力的,再加之经常性的监督,既能起到监督作用还能起到威慑作用。
日常监督要有重点。日常监督方式做得好并不是体现在事无巨细,任何事情都监督,这从经历和有效性来说都是不允许的,因此要有重点。突出重点就要求在重点工作、重点项目、重点安排上,一方面要看干部对于工作的态度,另一方面要看干部完成工作的进度,还要看干部完成工作的成果是否有效。总之,日常监督要合理分配任务进度,按照时间节点定时定量考核干部,起到将督促作用。
经常监督要有反馈。日常监督不能懈怠,要注重经常。要建立合理的监督办法和工作制度,使得工作要求、工作流程、工作方法固定下来,发挥监督长效长远的作用。监督并不是目的,转变干部作风、改变干部观念才是关键。因此,要切实运用日常监督成果,严格执行党纪处分条例,严格依法行使监察权,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使监督常在、形成常态。
作者:闵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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